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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精神病医院2022年招聘编外员工公告(39人)

2023-01-27 08:29:05心理咨询师
太原市精神病医院(太原市第五人民医院、山西省精神卫生中心、山西医科大学附属精神卫生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是太原市卫生健康委直属的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同时属省、市共建单位。医院位于太原市迎泽区南十方街55号,于1955年建成开诊,

太原市精神病院(太原市第五人民医院、山西省精神卫生中心、山西医科大学附属精神卫生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是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同时隶属省、市共建单位。 位于太原市迎泽区南十方街55号,1955年完成开诊,占地面积4.2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2691.4平方米,实际开放床位625张,是一家集医疗、保健、预防、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负责承担服务网络管理、技术指导及精神疾病的医养结合服务和培训工作,具有完整的精神专科整体功能,是山西医科大学法医学院教学医院、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心理系、太原师范学院心理系、太原市卫生学校实训基地。 医院是山西省精神卫生行业权威专家,精神病治疗防治技术力量始终居于山西省卫生系统前列,为社会提供心理检查与诊断、心理咨询与治疗、各类精神障碍咨询诊断、早期干预、门诊治疗、家庭治疗、住院治疗、康复指导与培训等精神卫生服务为满足患者就医需求,我院即将开设新科,开展新项目,加强新型冠状病毒大爆发防控,经院党委会议研究,报太原市卫健委同意。 目前,面向社会急需招聘编辑人员39名。 衷心欢迎您参加。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则

(一)按需配置、按岗聘用

太原市精神病医院2022年招聘编外员工公告(39人)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本。

(三)五湖四海,人唯贤

(四)用人单位任职合适,人事合适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各工作地点具体条件见《太原市精神病医院2022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一)。

三.基本条件及其他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岗位所需具备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年龄和其他条件基于岗位需要。

(四)具备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基本素质、资质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五)热爱精神卫生事业,形象好,气质好,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六)报考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计算年龄标准时间: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0岁以下在199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25岁以下在199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 .现役军人

2 .在校非2022届应届毕业生

3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涉嫌违纪违法经专门机构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7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不符合处分期限的;

8 .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录中发现有舞弊等严重考试记录、用人违纪行为的

9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10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享受我院编外人员待遇,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太原市人才补贴政策。

五.招聘流程

招聘程序为公告、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此次招聘信息通过山西省精神卫生中心(太原市精神病院)官网发布。 http://sxsjswszx.cn

报名1 .报名方法:网络报名

2 .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9日2022年11月20日8:3017:30。

咨询电话: 0351-8726012

3 .考生登录“山西省精神卫生中心(太原市精神病院)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太原市精神病医院2022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 ),于2022年11月20日17:30前填写邮箱sxjsrs@163.com

4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必须与报考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考生须一并提交身份证、相关学历毕业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申请。 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符合申请条件、弄虚作假或者违反录用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或者录用

5 .报考人数要求,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录用人数原则上按3:1比例进行考试。 对人员不足、报名人数少、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录用人数低于3:1比例的,医院研究决定降低比例开始考试,或者取消录用,但拟录用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为660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根据太原市疫情处置要求确定,并在山西省精神卫生中心(太原市精神病院)官网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位计算,所有成绩保持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护理专业考生考试采取笔试、护理实践操作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护理实践操作考试50% ) 50%面试成绩50%。 其他专业考生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 .笔试科目总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参加笔试的人员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不足或者迟到15分钟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护理专业考生笔试结束后参加护理实践操作考试。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单位拟录用人数的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合并后,合并人申请人数与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的申请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按照申请人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人员名单在山西省精神卫生中心(太原市精神病院)官网公布。

2 .资格复审

考生《太原市精神病医院2022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红色免冠照1张,身份证、相关学历毕业证书及有效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复审资格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者伪造、编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后,应当取消聘用资格。 复审相关资料为保密,恕不退还。 通过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名单在山西省精神卫生中心(太原市精神病院)官网公布。

3 .面试科目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0分钟。 面试成绩按百分比计算,60分以上(含60分)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未形成竞争岗位的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数在拟录用人数以下)的面试成绩在65分以上)应当合格。 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不足或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考试。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如果笔试成绩还差不多,就加面试,成绩按面试成绩排列。

4、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山西省精神卫生中心(太原市精神病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 .由医院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所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 .医院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学习态度、工作作风等,对拟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 调查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3 .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1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资格审查、体检和考察结果等,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精神卫生中心(太原市精神病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 .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否则就不录用。

3 .公示期满后,如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应将聘用人员名单报太原市卫健委员会办理聘用手续。

(六)录用

1 .本次招聘实行聘任制和试用期制度。 《防疫登记卡》 (并卫人) 2014 ) 2号)的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

2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如考核不合格者,或者用人单位发现癫痫、精神病等体检难以检出的疾病或者其他不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经医院研究决定撤销录用。

3 .本次评选工作各阶段,如出现岗位空缺,医院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补齐。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格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报名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如伪造、涂改、证明等)取得报名资格,或者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中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对公开征集中发生的违纪行为,按《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处理;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医院监察室全面参与本次招聘流程。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进入试验场所,严格做好尸检、扫码(场所代码、健康码、日程表)、验证( 48小时核酸阴性纸证书以检查时间为准)、戴口罩)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四要素” 山西省健康码不是绿色码,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37.3且不能排除感染风险,不按规定戴口罩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在场地内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结束后,按要求迅速有序退场,严禁集合和停留。 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隐瞒、虚报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如历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试点和聘用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规定,根据需要适当调整招聘工作。 请随时关注山西省精神卫生中心(太原市精神病院)官网相关通知,及时掌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

核心提示:本次公募考试不指定笔试和面试指导用书,不举办,不邀请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考试指导培训班。 考生请提高警惕,不要上当。

太原市精神病院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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