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考试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医药护理 > 护士资格

护士资格

后台-插件-广告管理-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顶部

护士资格考试报名费用是多少,护士资格考试报名表没有工作单位去哪里盖章

2023-03-09 07:38:27护士资格
护士资格考试报考指南!了解清楚,想要报名,请看下文考试介绍: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开始正式实施的。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国家护士执业

护士资格考试应试指南!

护士资格考试报名费用是多少,护士资格考试报名表没有工作单位去哪里盖章

我明白了。 我想申请。 请看以下内容

考试介绍:

为了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精神,护士资格考试于2001年开始正式实施。 卫生部负责组织开展护士资格考试。 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是否具备执业所需的护理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考试。 护士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 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 护士资格考试是公司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一.护士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在教学、综合性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专业及等级范围:自2011年起,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取消护理学(初级生,原专业代码003 ),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护士资格考试。

(三)护士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门课程,2018年护士考试全面开展人机测试,人机测试时间定于5月5-7日,每半年一轮,分六轮依次进行。 将考生随机分配到某一轮,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门考试。

二.护士资格取得方式

护士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三.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

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称改革)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各地发证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考试科目:

护士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门课程,护士考试采用人机交互测试方式,每半年分六次依次进行一次。 将考生随机分配到某一轮,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门考试。

试验纲要:

护士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大纲,2019年护士资格考试大纲尚未公布,一般在11月左右发布。

申请条件:

根据2010年7月1日实施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2019年护士资格考试的申请条件如下。

第十二条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在教学、综合性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申请参加护士资格考试的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资格考试申请书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近6个月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3张;

(四)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申请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所在学校颁发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向学校所在地考点申请。 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登记手续。

如果申请人不是应届毕业生,也可以在人事档案所在的地方申请。

第十四条申请参加护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

相关说明:

第二十条军队有关部门负责军队人员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成绩公布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符合本法规定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或者内地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资格考试。

申请时间:

护士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2019年护士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还没有公布。 参考:全国2018年护士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12月27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12月29日。

申请方法:

2019年护士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还没有公布。 参考: 2018年护士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确定为2017年12月06日-2017年12月27日,现场确认工作于12月07日-2017年12月29日进行。 护士资格考试的申请时间和具体形式如下。

一、网上报名:

在线注册期限——还没有公布。 2018年护士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06日-2017年12月27日,2019年度全国护士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考生可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申报。

1、考生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www.21wecan.com )提交报名。

2、登录用户名:考生登录后,点击"个人录入",在登录页面先登录用户名,设置登录密码,填写校验码,登录录入界面。

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网络注册系统进行修改、查看、打印等操作的唯一识别依据,必须妥善保管,系统不提供恢复用户名和密码的功能。

每个用户名和对应的密码只能对应一个考生。 不同的考生不能用同一用户名报名。 否则,考生的信息会丢失。

3、填写申报信息:考生请准确填写信息,并认真核对; 按就近原则选择考区、考点,弄虚作假、信息填写错误,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影响后期证书颁发,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短信通知:考生填写个人信息时,请填写真实的手机号码。 考试的重要信息以邮件形式定期免费发送。

5、上传照片:考生填写信息后,须上传本人照片。 具体要求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或小二寸照片,背景为白色,格式为jpg,照片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

6、打印申报单:考生在网上申请后,请自行打印《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妥善保管,以便现场申请确认时使用。

7、修改信息:考生在报名期间,可登录报名系统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和保存,确保现场确认的申报单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

考生可以通过查看申报单右上角验证码后2位数字判断信息修改的次数,以后2位数字最大的版本作为最终版打印申报单,用于现场确认。 关于护士考试报名的问题增加了。 请点击看看

二、现场确认:

2019年护士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还没有公布。 参考: 2018年护士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12月07日-2017年12月29日,各地具体现场确认时间由当地相关部门安排,请关注医学教育网相关公告。

考生持打印好的《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申报单盖章:考生须将申报单带到所属单位或档案保管单位审核盖章。 提交书面注册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核实个人注册信息签字并支付费用。

现场审查确认所需证书和相关材料:(以当地申请通知为准) ) ) ) ) ) ) ) ) ) ) )。

1、《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份( A4标准);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一律凭二代身份证申请,身份证丢失的,可向户籍所在地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办理临时身份证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教学、综合性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调换岗位的考生须提交调入现岗位的相关证明;

注意: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未能按期对所选考点或其设置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支付费用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考试时间:

护士资格考试日期在考试举行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布。 2019年护士资格考试时间尚未公布,请参考2018年护士资格考试时间为5月5日-7日。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委员会发布的公告,2018年护士考试全面开展人机测试,时间定于5月5日- 7日,每半年一轮,分六轮依次进行。 将考生随机分配到某一轮,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门考试。 具体时间如下。

成绩管理:

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可以凭本人准考证号和申请时填写的证件号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登录唯一官方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开设成绩查询入口。

2018年护士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于7月9日开通,2018年护士资格成绩通知书打印开放时间: 2018年7月18日-12月31日。

护士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作为申请护士执业登记的有效证书。

合格标准:

2018年护士资格考试分数线于7月13日公布,根据全国护士资格考试委员会的研究,2018年护士资格考试分数线为专业实务300分,实践能力300分,一次考试通过两门课即为考试成绩合格。

注册证书:

一、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条件按照《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护士经过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可以按照注册的工作单位从事护理工作。 未经工作登记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二、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资格考试

(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三、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以下健康标准: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不影响护理职责履行的疾病、残疾或者性功能障碍。

四、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临床实习证书;

(四)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六个月内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采用的有关资料。

五、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的,准予登记,发给《护士执业证书》;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执业证书》应当注明护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个人信息和证件号码、注册日期和工作单位。 《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六、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自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育、综合医院接受三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提交考核合格的证明

七、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护士执业注册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继续注册。

八、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延续护士执业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体检证明。

九、登记部门自受理延续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的,继续注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继续登记: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停止执行处分期未满的。

十一、医疗卫生机构可以由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一)登记有效期满未继续登记的。

(二)受到失效日《护士执业证书》的处罚,自失效日起满2年的。 申请重新登记的,依照本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材料; 中断护理工作活动超过三年的,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育、综合性医院接受三个月的临床护理培训,并出具考核合格的证明。

十二、护士在其工作登记有效期内变更工作单位等登记项目,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但包括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

十三、护士在其工作登记有效期内变更工作地点的,应当向工作地点登记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变更护士执业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登记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工作单位的,接到报告的登记部门应当向原工作单位登记部门举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执业注册变更提供便利。

十四、护士办理业务登记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业务登记:

(一)登记有效期满未继续登记

(二)受到失效《护士执业证书》的处罚;

(三)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十五、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护士工作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的准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二)对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的人员不办理护士执业注册的。

十六、护士业务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护士业务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对护士业务注册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给予警告; 已经登记的,应当撤销登记。

后台-插件-广告管理-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底部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人评论 , 人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