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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已公布!边肖关注它!

2023-06-07 20:44:52教师资格
一、认定对象范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属于我省认定受理范围:1.具有我省户籍;2.在我省居住,持有有效期内的我省居住证;3.在江苏省内普通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4.为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属于我省认定受理范围

1 .有我省户籍

2019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已公布!边肖关注它!

2 .在我省居住,持有有效期内的我省居住证

3 .江苏省内普通高中(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学习

4 .我省驻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5 .持有我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在我省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被取消教师资格的,自被取消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 (苏教师〔2002〕59号) 《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 (苏教师〔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 (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以申请认定与其学习阶段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有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的助理工程师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大学毕业后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视为具备合格学历。

(四)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委公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负责外语教学的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语音教师和广播、主持、影视戏剧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 年满50周岁的申请人,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要求。

(五)非师范生和2015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当与考试合格证书上记载的学段和学段一致。 2014年及之前入学的师范生只能申请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受理机关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各区市教育局可结合工作实际,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统一设置认定机构和受理范围。 具体请注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告。

四.认证安排

2019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批进行。 第一次报名时间为4月8日至16日,第二次报名时间为6月12日至20日。 现场确认和体检的时间表由各认定机构确定,并在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申请人请及时关注所在县(市、区)或区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各认定机构在申请受理期间,即现场确认期间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有关如何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信息,请参阅各认证机构官方网站发出的通知。

五.认定申请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申请期限内每日7:00至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 )申请。 申请人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登记,在主页上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

申请人应当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并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并按程序要求上传。

六.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二)户籍资料或者居住证等

1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包括首页和个人网页); 集体户籍的,提供集体户口簿本人户口本,并提交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2 .在居住地申请,需提供江苏省居住证

3 .全日制在校场所申请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在校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 .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须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 证件上不能表明服役地点的,还应当提供所属部队或者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证书格式根据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证书应当明示申请人的兵役地点。

5 .居住在我省的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我省颁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省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我省颁发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许可证、5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许可证

(三)学历证书。 学历信息与学信网的电子信息进行对照时,也可以不提交。 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海外取得的学历应当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

只有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以保留提交学历证书,但必须提供申请人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提示: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如不能直接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核对,申请人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学信网( www.chsi.com.cn )提交在线申请,否则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上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以不提供认证体系能够验证的)。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ntce.neea.edu.cn )上自行印制并经系统验证合格的,不予提交)。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大学师范类毕业生及未接受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大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未注明“师范”字样的,提供经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证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 .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的当年入学时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显示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文件或发展计划部门公章)。

2 .申请人姓名及专业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单复印件(需师范专业标识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 .个人学习档案上学习成绩单专栏显示“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 《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注明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 .高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专栏后填写“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毕业成绩单上无“师范”字样,但系统学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教育实习成绩合格。 (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港澳台居民应当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必要时,申请人可以在现场受理时收到江苏省教育厅出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信函。

(七)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为正规纸质照片办理教师资格证,尺寸为33mmX48mm,与网上申报上传照片相同版型,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当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以上资料未提交复印件的均为原件。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结束前补充。

七.其他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请按照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参加体检。 因错过申报时间、认定机构或者现场确认点错误、申报信息错误或者提交材料不完整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当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与事实不符的,均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行为。 经调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给予“取消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者“失去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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