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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北京市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

2023-01-07 23:04:37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北京市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管委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部署要求,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在北京市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京开展外籍“高精尖”人才认定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科办〔2022〕177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管委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部署要求,科技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北京市外籍“高新技术人才”认定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知》,外交部 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中国”(外专发[2017]40号),在《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的基础上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北京市外籍“高新技术”人才认定标准》支持北京市(试行)》(附件1)和《北京市外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试行)》(附件2)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一步扩大外籍高端人才(A类)和外籍专业人才认定范围(B 型)。 二、北京市应将外籍“高精尖”人才纳入本地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提供相关便利措施,并将试点结果和工作情况报科技部、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每六个月一次。 三、北京市外籍“高尖缺”人才认定试点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2年。 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及时总结评估试点工作成效,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 特此通知。

附录:

1.《北京市对外“高精”人才认定标准(试行)》

2.《在京外国人“紧缺”人才岗位目录(试行)》

科技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2-12-30(本文件为自愿公开)(来源:科技部科技人才与科普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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